集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发布日期:2019-07-30 00:00:00 浏览次数:3879
7月25日下午集团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沈如卫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请示报告制度是党的一项重要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是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工作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请示报告制度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举措不断加以健全和落实。党中央制定出台《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有利于推动全党上下更加坚决地贯彻执行这项重大制度,进一步提高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集团广大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学习和准确把握《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内涵、原则和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的各项规定。
会议强调,集团党委要把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作为“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更加坚定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集团党委委员、纪委委员、监事会主席、董事会成员要从自身做起,带头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向局党委报告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进展情况,自觉向局党委请示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大工作,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作为日常管理党员干部的利器,更好发挥这一重要制度在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要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为契机,推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落实到两淮集团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并加强督促检查,强化党员干部的政治观念、组织观念、纪律观念,从而使全面从严治党真正贯彻落实。要把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作为淬炼工作作风的磨刀石,更大力度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及时如实地向局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反映情况、分析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华而不实、欺上瞒下、报喜不报忧等现象。要把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作为检验党员能力水平的试金石,更好地把履职尽责、担当有为的导向树起来。要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严格规范程序,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
会议要求,集团广大党员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请示报告条例》的精神实质;要充分认识《请示报告条例》出台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认真学习好、贯彻好和落实好《请示报告条例》;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党纪法规,带头自觉接受纪律约束,并以《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精神指导工作。
撰稿/靳建林